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十四届“学院创意杯”和2024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第十四届“学院创意杯”和2024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现将作品征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作品征集范围

“学院创意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现面向我校师生征集2023年7月1日后创作的原创广告作品。对于视频(含短视频)类别的作品,需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生动的人物角色,内容应积极向上,重点展现传统文化、社会风采、校园风貌以及生活与形象等多元主题。

“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现面向广大广告企业、广告主以及媒体单位,征集2023年7月1日后创作的商业类广告作品。重点征集能够展现广告助力乡村振兴,广告产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塑造我省农业相关品牌的成功广告作品。

二、作品规格

大赛作品分为:视频(包含影视广告、短视频)、平面类(包括户外、摄影)、音频类。

1.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EG4或 MPEG2, 时长不超过8分钟

(短视频时长限120秒以内)。

2.平面类:报送作品尺寸为29.7×42(cm),作品电子版存储格式为jpg,不低于300万像素,色彩模式CMYK、RGB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3.音频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时长不限。

三、报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分为单件作品和系列作品,内容相关联的2幅(条)以上(含2幅、条)作品属于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参加评选。每人每类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视频、音频、平面类作品由参赛本人或者组织单位负责人直接报送上传作品至大赛官方评审系统。

四、有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规范等要求。为了确保大赛的公平性和原创性,禁止生成式AI设计作品参赛。

(二)大赛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发行,有权在有关媒体、网站上使用。

(三)各地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大赛的组织保障,积极调动各市广告协会协助做好广告作品的征集组织工作,确保赛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获铜奖以上作品,将择优在省市媒体和有关展会上予以展播展示。“泰山杯”广告大赛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长城奖”大赛。

五、报名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

、参赛方式

请参赛教师自行登录大赛评审系统上传作品。目前具体报名指引还未发布,及时关注山东省广告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dsggxh.cn/或者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广告协会”。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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