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现决定举办2024年职教活动周暨技能竞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一体两翼五重点”布局、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数字化战略行动、“五金”新基建、职业教育海外“班·墨学院”建设等任务,精心策划实施一批具有含金量、辨识度、影响力的活动,切实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一技在手,一生无忧
职教活动周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技能竞赛月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线上宣传展示活动(5月14日至18日)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活动,展示我校办学成果、校园文化、教学实训活动、职业体验、大师技艺。
(二)开展技能竞赛月活动(5月14日至31日)
由校企处牵头组织,各学院组织竞赛全过程。要求各学院成立竞赛组委会,竞赛项目要尽可能覆盖本学院各个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组织技能竞赛月全过程,成立竞赛组委会,竞赛项目要尽可能覆盖本学院各个专业。
2.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各相关专业技能竞赛预选赛,确定决赛不多于50人的决赛人数。各二级学院至少组织3个以上专业竞赛项目,要覆盖各专业,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织竞赛。
3.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报的竞赛项目,自行制作海报,张贴宣传,组织好各个竞赛项目、做好裁判人员培训和相关活动的安排。
4.决赛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学院确定。所有项目的预选赛应在5月24日之前完成,决赛5月31日之前完成。
5.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开放赛场,欢迎全校师生前往观摩指导。
6.各二级学院对获奖的学生在学期综合考评中进行加分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校企合作与实训处提供,并加盖学校公章。每个竞赛项目奖项设立: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7.各学院于全部竞赛活动结束的一周内,根据要求将各类竞赛材料报送校企处苏媛。
(三)开展“三贴近”“两走进”活动(5月14日至31日)
各学院完成技术技能服务或技能下乡活动,组织师生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因地制宜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职业技能展演、互动体验、社区服务、招生咨询等活动。
(四)开展开放校园活动(5月14日至31日)
组织开放实训空间、场馆、实验室等,吸引中小学生、社会公众参与职业体验、职业启蒙、技能科普等活动,依托科普基地、校史馆、博物馆等空间平台,帮助提升社会层面对于职业教育的积极认知。
(五)开展校友返校及工匠进校园活动(5月14日至31日)
邀请杰出校友、劳模、技能大师、工匠、技术能手进校园活动。各个学院1-2人次,并提供1-2份杰出校友典型事迹材料(或成长故事或社会捐赠故事)和聘请的技能大师相关资料。
(六)其他活动(5月14日至31日)
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情况,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展示形式,例如:企业专场招聘会、以突出职业教育为主题的招生宣传、非遗传承人进校展示等。
(七)总结材料上报(5月25日前)
校企处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四、宣传重点
(一)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职业教育法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职业教育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成果。围绕数字化战略行动、“一体两翼”布局、教学关键要素改革、“职教出海”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形成一批具有宣传示范意义的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先进样板。
(三)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结合职业教育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宣传职业教育在服务区域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
(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典型经验。宣传各行业、各地各校、各企事业单位等在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分享成功经验,凝聚改革共识,共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技能成才的典型人物群像。围绕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 宣传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以及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和辅导教师等一批通过职业教育获得出彩人生的典型事迹,刻画技能成才的人物群像,讲好良师倾心育人、学生成长成才等人物故事,展示新时代职业学校师生奋进风采。
五、相关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做好活动周相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
(二)各学院于5月16日前将“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职教活动周暨技能竞赛月拟办项目统计表”OA发送校企处苏媛。
(三)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5月14日-5月18日),各学院要由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于5月18日之前将至少一项本学院活动开展情况OA发送苏媛(校友、专家、居民、小学生进校园,师生进乡村、社区、小学等活动)。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并配文字说明),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
(四)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5月14日-5月18日),各学院至少在学校官网发布一篇新闻稿件。
(五)各学院于5月22日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与《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OA发送苏媛。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4日